“走出去”還要“回得來”
近日,各大門戶網站刊發了一則新聞“中西餐翻譯標準統一,2158道中餐有了官方‘英文名’”。指出北京市政府外事辦集合北京外國語大學、清華大學、北京大學等知名高校教授、外交部翻譯專家、英籍專家、駐外大使等眾多資深專家,為近3000道中西餐給出了規范化的英譯,并指出了不同菜肴的翻譯策略方法。其目的是“翻譯力爭讓完全不懂中華文化的外國賓客一眼就能看懂。”這確是件大好事:結束了我國餐飲業外宣工作長期以來雜亂無章、笑料百出的局面,規范了餐飲行業外宣行為,為中華美食“走出去”提供了契機。
但細看該標準所列的譯例,“童子雞”由原來的無喱頭譯法Chicken without sex改譯為Spring chicken,“紅燒獅子頭”由Red burned lion head改譯Braised pork ball in brown sauce等,從譯入語接受的角度講,明顯比原譯的生硬直譯要好,符合譯入語讀者的接受習慣,讀者在對菜肴的材料認知上沒有問題。但是,溝通交際是雙向的,而非單向的。假如,有一天,一個外國人走進中國餐館,無論點“Spring chicken”或“Braised pork ball in brown sauce”,相信沒有一個普通中國餐館老板或廚師能聽得懂,這是由他們自身的外語知識水平決定的。除非該老外進的是高檔五星級涉外飯店,老板、廚師外語水平都造詣頗深。因此這個英譯標準的出臺范圍是極其有限的。
這就涉及到一個問題,我們翻譯的目的到底是為什么?僅僅為了“走出去”嗎?筆者以為,菜譜翻譯除了具有信息翻譯的特點,更重要的是,它具有文化翻譯的特征,即翻譯時除了考慮讀者的接受效果外,還要考慮到語言附載的文化內涵——要讓讀者知道“童子雞”這個能指游戲在源語老家是如何“玩”的。換言之,要讓外國人在進入中國普通餐館時點“童子雞”或“紅燒獅子頭”時,不會讓老板、廚師一頭霧水,要讓他們清晰地知道“童子雞”這個能指的具體所指為何物。鑒于此,筆者以為對于負載中華傳統文化內涵的菜肴翻譯,應采用“音譯”這種最簡單的方法,例如Tong Zi Ji(童子雞)和“Hong Shao Shizi Tou”。這種譯法雖說會增加讀者的認知成本,但是,正是這種言與意之間的距離、張力,才能勾起外國人對其背后真正所指探尋的興趣。“透明內衣對觀眾的誘惑遠高于赤裸裸一絲不掛”即是這個道理。“朦朧美”最能打動觀眾,最能吸引讀者。從“Baozi(包子)”、“麻婆豆腐(Mapo Tofu)”等菜肴在西方的音譯實踐并被廣泛接受來看,這種方法是有效而又有富有文化特色的,這些詞匯現在成為英語詞匯的組成部分之一,實現了真正的“走出去”。
這種“音譯”的方法古已有之,商業書信翻譯 學術論文翻譯 操作手冊翻譯唐代譯經名僧玄奘提出的“五不翻”(秘密故不翻、多含故不翻、此無故不翻、順古故不翻、生善故不翻)即是此說的變形。中華菜肴由于其在世界飲食文化中的獨特性,在西方世界看來,屬“此無故”,因此,完全可以采用“音譯”的翻譯方法。同時從“回得來”的角度看,當外國人進入中國任何一個餐館,點“Tong Zi Ji”或“Hong Shao Shizi Tou”時,相信每一個中國人都知道他要的是什么。這樣就能實現很好的文化交際。因此,筆者建議對于中國菜名、地名等這樣富含文化內涵的事物外宣翻譯,除了要考慮“走出去”,還要考慮“回得來”,否則,只會“失其藻蔚,雖得大意,殊隔文體,有似嚼飯與人,非徒失味,乃令人嘔噦也”。達不到真正文化平等對視的效果,失去了文化平等互動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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